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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报告] 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国家癌症中心(2020年版)146页

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 819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21-06-30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恶性肿瘤已成为危害我国居民生命和健康的主要慢性病之一。全国第三次死因调查结果显示,恶性肿瘤是我国居民第二位死亡原因,死亡率为 135.88/10 万,与排在第一位的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36.64/10 万)基本持平;但在城市,恶性肿瘤则排在全死因的第一位,死亡率为 150.18/10 万,远远高于排在第二位的脑血管疾病(132.35/10 万)。在过去 30-40 年中,恶性肿瘤死亡率在城市人群中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农村,尤其是男性人群。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署(WHO/IARC)预测,中国恶性肿瘤的发病数和死亡数在未来的20-30年内将持续增长,尤其是城市人群。因此,开展中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势在必行。
自 20 世纪 80 年代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提出癌症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策略以来,癌症的筛查和早诊早治已被公认为癌症防控最有效的途径。基于不同癌症的流行病学现状和自身的经济状况,众多国家都积极开展癌症防控的卫生经济学研究,以试图寻找符合自身国情的、高效经济的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之路。鉴于中国日益增长的城市肿瘤疾病负担,急需开展以高危人群为重点的恶性肿瘤早诊早治项目及卫生经济学研究,以建立适合于中国城市基本情况的、高效经济的肿瘤筛查和早诊早治体系。
根据2018年中国肿瘤登记年报公布的数据,肺癌、结直肠癌、上消化道癌、乳腺癌和肝癌是我国城市居民高发的前五位癌症,占所有新发癌症病例的 60%以上。2005 年以后,我国在我国农村癌症高发区等地区开展了多种癌症的早诊早治工作,包括上述五种癌症,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在全国各大城市开展癌症筛查早诊早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城市癌症早诊早治工作也急需纳入政府规划,为建立全国性的癌症防控体系奠定基石。
2012 年,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正式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在全国开展针对城市高发的五大类癌症(肺癌、结直肠癌、上消化道癌、乳腺癌和肝癌)开展危险因素调查、高危人群评估、癌症筛查、卫生经济学评估和随访工作。项目首先在全国 9个省份展开,分别是北京市、河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山东省、湖南省、重庆市、广东省和甘肃省。2013 年,项目地点新增 4 个省份,分别是河南省、浙江省、江苏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退出)。2014 年和 2015 年,项目再增加 4个新省份,分别是山西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2016 年和 2017 年,项目新增广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2018 年,又新增湖北省和江西省,2019 年新增吉林省、青海省、陕西省、四川省、贵州省、海南省,2020 年新增天津市和福建省。截至目前,共计覆盖 28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目录:
项目总方案
编码方案
血标本处理方案
高危人群评估技术方案
临床筛查总论
肺癌筛查技术方案
乳腺癌筛查技术方案
肝癌筛查技术方案
上消化道癌筛查技术方案
结直肠癌筛查技术方案
随访方案
现场督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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