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国际保险学会发表了一篇题为《增加保险数字化及其对消费者支出的潜在影响》的论文。该文件根据《保险核心原则》第 18 项关于中介人的原则和第 19 项关于业务操守的原则,总体审议了各种技术创新对消费者产出和保险监管的影响。
上述文件确定的一个领域是,由于该文件所述的许多创新,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地获得和查阅与消费者有关的数据。国际调查研究所表示,这将是一个需要在另一份文件中进一步探讨和讨论的领域。
因此,本文件的目的是考虑保险公司因数码化而使用个人及其他资料的情况,并确定这些使用对消费者可能带来的好处和风险。具体而言,本文侧重于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地使用算法和高级数据分析,以及传统和非传统数据源对保险公司的更大可用性。在论文中,这将被统称为“大数据分析”(BDA)。
如果数据是由中间人处理和持有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这样,这取决于他们在保险价值链中的参与程度,本文件中确定的问题也将适用于适当的中间人。在这种情况下,文件中提到的”保险人”将包括保险中介人。
在本文件中,”消费者”是指”保险产品所有实际和潜在客户的世界”,”客户”是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与之互动的[p]投保人或潜在投保人,并在相关情况下包括其他受益人和在保险单中拥有合法权益的索赔人”,这是《保险业国际标准词汇》中的定义
本文没有详细论述保险公司目前可以获得的各种类型的技术创新,而是讨论了保险公司在整个保险产品生命周期中对 BDA 的各种应用,并考虑了这些应用对消费者产生的潜在影响以及由此可能对监管人员产生的影响。
目录:
执行摘要
缩略语
1、 导言
1.1、背景和目的
1.2、方法和结构
2、 保险数据的类型、来源及处理
2.1、保险数据的类型和来源
2.2、保险数据处理
3、 在保险产品生命周期中使用大数据分析
3.1、产品设计、营销、销售和分销
3.1.1、个性化保险
3.1.2、针对性营销
3.1.3、销售执行
3.1.4、分配和建议
3.2、定价与承销
3.2.1、风险选择和定价的粒度增加
3.2.2、价格优化
3.2.3、承销
3.3、索赔处理
3.3.1、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
3.3.2、索赔处理
3.3.3、欺诈检测
4、 监督考虑
4.1、保险范围的适宜性、可负担性和可用性
4.2、算法的管理和监督
4.3、第三方风险管理
4.4、有关隐私、数据保护和数据所有权的问题
4.5、其他更广泛的考虑
保险业传统与非传统数据源及数据类型的若干实例
关于BigTechs、FinTechs和第三方云服务提供商影响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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