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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将稳持远洋地产股份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2433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11-01-02

【摘要】中国人寿成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后引起的热点谈资。国寿高管在满城风雨的时候发话,中国人寿不会减持远洋地产,将继续维持在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后首个险企投资地产的争议案浮出水面。

中国人寿持有远洋地产24.08%股份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的“旧闻”,在9月5日保监会发布新规后成为热点,中国人寿被推至风口浪尖上,市场认为中国人寿可能将按新规被迫减持甚至全部退出远洋地产。

一些研究人士在仔细解读过《办法》后认为,中国人寿投资远洋地产属于“双面案例”,既可以说“违规”,也可以说“合规”,中国人寿有理由保留股份“不动”。

本报从中国人寿高管方面获悉,中国人寿不会减持远洋地产,将继续维持在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现在最大疑问是,其他保险公司是否也可以这样:以不超过30%的股份成为某家上市房企的第一大股东,从而间接杀入住宅地产,品尝这块目前看起来仍然甜蜜的“蛋糕”?

控股与否争议

《新规》中对于险资投资不动产规定为“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基础设施类不动产、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并明确规定禁止“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以及“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等。

市场人士据此认为,中国人寿通过投资远洋地产进入商业住宅地产,且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变身”房地产开发商,撞上了上述两条禁令红线,需减持股份或完全退出。

实际上,中国人寿投资远洋地产的争议焦点并非在于此,而是是否形成控股关系。《办法》第十六条中的第(五)点禁止以下行为: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或者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已投资设立或已控股房地产企业的,应当限期撤销或者转让退出。

依照这一条规定,险资是可以以股票方式投资上市房企的,但不能达到控股地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表示,从其个人解读来看险资是可投资上市房地产企业的:“不是在禁止的范围之内,就是被允许的。”

中国人寿于2009年12月斥资58.19亿港元、以每股6.23港元认购远洋地产9.34亿股新股,完成配售及认购持股比例为16.57%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今年1月接手中化股份所持远洋地产的4.23亿股,持股比例由16.57%增至24.08%,成为第一大股东。目前,中国人寿仅派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刘晖出任远洋地产非执行董事。

中国人寿现拥有远洋地产24.08%的股份,没有超过50%形成绝对控股的关系,但是否构成相对控股关系而“撞规”呢?国泰君安保险业研究员彭玉龙认为:“虽然是第一大股东,但并不是控股关系,控股关系需要有具体的认定标准,这需要监管部门来认定。”

相对控股的认定一般是指是否对公司形成实际的控制权,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是否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如果股权分散则持股一般要达30%以上;另外,还要看派驻董事会成员人数、管理层人员人数等方面来判定其是否实际“控制”。

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称:“按香港现行法律持股不超过30%不算控股,按国内规定不超过50%不算控股。”中国人寿另一高管明确表示,公司不会减持远洋地产,因为不违反保监会50%及董事占半的限制,只派出一位董事(不形成相对控股关系)。中国人寿方面还强调,对于远洋地产的投资是财务投资,不参与管理。

申银万国房地产研究员李虹分析称:“远洋地产是采用职业经理人团队管理方式,从目前来看中国人寿相信原管理团队的能力,没有参与管理,中国人寿还仅仅是从资金财务上对远洋地产的投资。”

对于是否会进一步增持,中国人寿没有给出正面回答,只是模糊地表示“取决于价值判断”。目前中国远洋(601919,股吧)的第二大股东中远集团已宣布,未来一年内悉数出售其所持16.85%远洋地产9.5亿股。中远集团是受“央企退出地产”的限制而去意已决。“据了解,这部分中国人寿应该不会接。”一位接近远洋地产人士对此表示。



“新规”的口子

“这是《办法》公布以前发生的,以后监管层还是会比较严格,其他险企不会轻易被获准。”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人士认为,这将成为特开的“口子”,因为高比例持股上市房企实际上面对较大风险,“中国人寿实质上形成了对远洋地产的相对控股,对其经营不可能没有影响。

目前商业住宅地产业依然较为赚钱,但未来由于政策和市场原因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而对于保险资金来说,投资安全是第一位的。”

险资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尽量追求高收益,商业住宅地产的高收益对险资的诱惑不言而喻。2010年上半年,远洋地产营收达47.5亿元,同比增37%;净利润11.5亿元,同比增72%。

中国人寿也在投资远洋地产仅仅数个月就获得良好收益,中国人寿副总裁刘家德表示:“目前(中国人寿对)远洋地产投资收益理想,年化收益率为7%。”中国人寿上半年总投资收益率为2.51%,简单年化总投资收益率为5.06%。

朱铭来认为:险企投资不动产应该谨慎第一,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以及市场本身将带来不确定性,房地产未来经营风险较大,“保险资金作为稳健第一的原则应尽量回避,不宜过多从事商业地产的炒作。”

对于《办法》中险资投资不动产的解读,朱铭来认为,险企应该围绕养老、医疗、汽车等再建项目、工程为主轴,例如建养老院、投资医院以相关的股权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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